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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分

发布时间: 2023-12-17 09:52:22 |   作者: 爱游戏体育

  对运用国家明令筛选的、未请求检定、超越检定周期或许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用具及运用国家约束运用的计量用具未恪守有关法律法规的处分

  《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查验检疫总局令第17号,2002年4月19日发布,自2002年5月25日起实施)第十一条:“集市主办者违背本办法第五条第(五)项规则的,责令不再运用,期限改正,没收筛选的计量用具,并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撤消集市主办者营业执照。”第五条:“集市主办者应当做到:(五)国家明令筛选的计量用具制止运用;国家约束运用的计量用具,应当恪守有关法律法规;未请求检定、超越检定周期或许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用具不得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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